关于开展新媒体联盟2021年度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自四川文理学院新媒体联盟成立以来,联盟各平台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稳定发展,涌现出一批有较大活跃度、影响力的优质校园新媒体,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为表彰先进,根据《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20〕74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园新媒体先进个人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优秀新媒体指导教师”“优秀网络评论员”“优秀新媒体学生骨干”评选,旨在持续推进我校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完善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建立良好评价激励机制,树立可学可敬典型,鼓励和引导新媒体新闻舆论工作者积极向上,甘于奉献,自立自强,奋发成才,为推动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时间
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9日
三、评选对象
新媒体联盟成员平台指导教师、网络评论员、新媒体平台学生骨干。
四、评选名额及范围
优秀新媒体指导教师(5名):联盟各平台新媒体指导教师个人申报,根据其所指导的平台运营情况及个人日常工作表现择优评选。
优秀网络评论员(5名):各单位兼职舆情信息员(仅限教职工不含学生)个人申报,根据个人网络引领工作表现择优评选。
优秀新媒体学生骨干(30名):每个新媒体联盟团队可自行组织推选2-3名新媒体学生骨干,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参评,请各平台指导教师、二级单位加强审核。
五、评选标准
(一)优秀新媒体指导教师
1.定期组织开展并指导本单位新媒体组织工作;
2.所指导的新媒体组织具有一定影响力;
3.积极参与学校新媒体联盟有关工作。
(二)优秀网络评论员
1.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2.完成网络舆情信息研判、舆情引导等舆情信息员日常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舆情引导有关工作。
(三)优秀新媒体学生骨干
1.具备互联网思维,熟练操作新媒体平台,具有良好的文案、摄影、图文编辑或视频制作等能力;
2.个人及所在团队在内容原创、采编、运营、技术创新、推动媒介融合、资讯共享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参与新媒体联盟活动、投稿和联络等有关工作。
六、评选注意事项及进度
本次评选的优秀教师及学生所指导或所属的新媒体平台需在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完成2021年年度审核备案,未完成备案无参评资格。备案方式详见:四川文理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
1.申请阶段(11月3日-11月12日)
各单位确定参评人选后,由单位统一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wszb@163.com,纸质版加盖各学院党总支公章或部门公章送至党委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图书信息大楼C308)。
联系人:杨柳 电话:13696498429。
2.评审阶段(11月13日-11月16日)
新媒体联盟理事长单位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情况及评选标准评审确定优秀个人名单。
3.公示阶段(11月17日-11月19日)
在党委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网站及OA办公系统公示获奖名单。
4.奖励表彰(12月)
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的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
党委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
2021年11月3日